发布时间:2022/6/6 11:48:38 点击次数:920次 【返回】
一、鉴定方式
分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。
1.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、机考等方式为主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;
2 . 技能考试主要采取现场操作、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;
3.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,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、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。
理论考试成绩、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合格。
二、监考人员、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
1.理论知识考试监考人员与考生比不低于1:15,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;
2.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与考生配比1:10,且考评人员为3人(含)以上单数。
3. 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(含)以上单数。
三、鉴定时间
1.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:五级/初级工、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不少于120分钟,二级/技师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不少于150分钟;
2.技能操作考核时间: 五级/初级工、四级/中级工不少于60分钟;三级/高级工不少于90分钟,二级/技师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不少于120分钟;
3.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60分钟。
四、鉴定场所设备
技能操作考核场地须符合GB/T18797《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》要求,具备必需的审评场地、设施和器具,并需符合GB/T23776《茶叶感官审评方法》的要求。
具体审评场地、设备和器具如下:审评室面积不小于10㎡,采光以自然光为主,宜坐南朝北,北向开窗(以人造光源采光的除外),室内色调应选择中性色,以白色、浅灰色及灰色为主;
干评台(台面黑色亚光)、湿评台(台面白色亚光);柱形审评杯(150ml或250ml)和盖碗(110ml)及与之相匹配的审评碗、分样碗、评茶盘、叶底盘、称量用具、计时器等用具。